虽然前面的两位大佬已经阐述的差不多了,
但是我还是以我自己的角度再阐述一遍:
用雅和俗去区分艺术欣赏者都是一种偏见式的、低成本式的、不经思考的“贴标签”行为,
一方面,我们不能用“雅”和“俗”去简单地划分欣赏者,
针对同一件艺术品,能跟其产生交互关系的欣赏者其背后的社会关系是完全无法归纳和统计的,
换言之,我们完全想象不到一个对《伏尔塔瓦河》起感触的听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可能前几天沉浸于社会摇,可能是一个低收入的职员,可能会在某个夜晚的宵夜摊上酒后怒唱《我们不一样》,
可他也完全有可能面对《伏尔塔瓦河》等这一众旋律能够领会背后的表达情感,
他也完全有可能欣赏伍迪艾伦的电影,去领会印象派的色彩。反之,一个从事艺术品管理的高收入白领,
也极有可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郭老师”这类网红来解压放松自己,
也极有可能面对毕加索后期的作品表示不理解。
其实每一个个体都是存在无限的可能性和复杂性,
往往个体本身就是“雅”“俗”纠缠的一个复杂的矛盾体。
另一方面,用“雅俗共赏”为标准也无法真正判定艺术的好坏
且不论“雅”“俗”之说是否站得住脚,
就算按照极为刻板的眼光去把欣赏者分为“雅”“俗”,
不能够达到“雅俗共赏”的艺术品就不是好艺术品了吗?
能够做到“雅俗共赏”的艺术品就是好艺术品了吗?某种程度上,艺术家不是艺术的创造者,只是艺术品的创造者,
艺术本身是人类的精神载体,是客观存在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艺术家只是用艺术品去彰显艺术,
艺术作为物质世界的一隅,
其本身脱胎于真实,而非服务于美感,
所以艺术不是高雅低俗之分,
而是真诚和谄媚之分,
真诚的艺术根本不会管是高雅还是低俗,
不会顾及所谓的高雅低俗,
它只是真诚地提供另一个观察世界的角度,一个艺术家眼中的世界和表达,
而谄媚的艺术则会顾及高雅低俗,
说它甚至不能被称之为艺术,
它会潜意识地去满足和迎合它设想的受众群体,
达到常人口中的“媚雅”、“媚俗”等效果。
雅俗共赏这一偏见至今仍然占据主流舆论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在美术教育的投入程度以及艺术方面的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不够,
观众和艺术品之间存在距离和隔阂,缺乏细微的真实感受,则极容易产生误解。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移动端和互联网欣赏艺术品,
但这种体验仍然远远比不上设身处地地亲身面对艺术品时的感受,
而哪怕是亲身面对艺术品,其感受也仍然不够。
有没有更为深入、具体的交互方式和新的欣赏方式?
例如美术馆的进一步建设?
画展和商场进一步合作?
更多的公共艺术品投入公共空间?
地方城市的博物馆文物全方位电子化,且重建博物馆官网使其成为网络博物馆?
更多的名作周边和扫描级别复制品出售?
VR虚拟现实技术在这方面的结合运用尝试?
更为新颖的艺术形式体验?例如游戏?这一切的一切都还在路上,而我们迫切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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